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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商贷转公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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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个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受理、审核。借款人柜面向购房所在地的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收到借款人递交的申请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直属管理局。

  (二)审批。直属管理局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的贷款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三)结清原商业贷款。借款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60日内,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担保。借款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贷款且解除担保的,应当重新递交资料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四)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借款人与受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配合受委托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五)请款及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自办妥抵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直属管理局提出贷款发放申请。直属管理局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的贷款发放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受委托银行自收到贷款资金当日,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合同》指定的收款账户内。

  办理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应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具备以下情形:

  (一)借款人必须为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中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二)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三)原商业贷款购房产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四)首付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贷款金额之和大于等于房屋总价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