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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澄文定经济圈又一门户规划来了!占地万亩,新增学校、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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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详规显示,定安塔岭新城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728.68公顷(合10930.2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97.07公顷(合10456.05亩),规划总人口规模6.56万人,将打造成集行政办公、生活配套于一体的行政中心和展现定安县城形象的门户窗口。

显而易见,定安塔岭新城片区,是“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的又一重要价值板块。

根据规划,定安塔岭新城片区将布局五个居住组团区,规划居住用地为214.14公顷(合3212.1亩),主要包括:现状已建、已批未建居住用地以及部分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建设安居房的居住用地。此外,还规划有103.84公顷的商住混合用地。

值得关注的还有,定安塔岭新城片区,还将规划新增两处文化活动中心、新增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及五所独立用地幼儿园,以及新增敬老院。同时,拟建设见龙塔商业性公园,并且在潭榄溪东面规划一处广场用地。

看完定安“门面”的规划,各位是否觉得满意?你们看好定安未来的发展吗?欢迎在留言区下方交流。

最后附上此次控规全文,以供各位参考。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落实定安县“多规合一”成果,促进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启动《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成果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府函〔2021〕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予以批后公布,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西至潭榄溪,南至规划环城南路,北至环城北路,用地面积约728.68公顷。

二、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为6.56万人。

三、功能定位

承载“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集行政办公、生活配套于一体的行政中心,展现定安县城形象的门户窗口。

四、规划结构

据城市结构及用地特征,规划形成“两带、两轴、三区、五心”的总体结构。

“两带”:指沿潭榄溪打造滨水休闲活力运动带以及沿白沙溪及兴安公园打造滨水休闲生态景观带。

“两轴”:指基于见龙大道及富民大道沿线功能分布,将见龙大道及富民大道打造成为交通服务、功能复合、形象展示的城市功能主轴线。

“三区”:指由北至南形成具有特色和主题功能的片区,包括北部产城融合示范区、中部生活居住配套区、南部新兴产业发展区。

“五心”:指规划形成的五个重要功能性中心,包括入口门户中心、商业商务中心、门户绿心、见龙塔绿心、丹桂绿心。

五、用地布局规划

塔岭新城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728.6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697.07公顷。

(一)居住用地

规划布局五个居住组团区,规划居住用地为214.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0.72%,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现状已建、已批未建居住用地以及部分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建设安居房的居住用地。

(二)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103.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90%。

——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住宅商业混合用地面积76.36公顷,主要为沿干路两侧的底商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用地及城市更新用地等。

——住宅商务混合用地

住宅商务混合用地面积0.87公顷,为现状烟草专卖局。

——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面积26.61公顷,为规划沿潭榄溪东面新增滨水活力商街、住宅商业商务综合体等。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08%。

——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14.43公顷,保留现状县政府、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地方税务局、海南省金鸡岭林场、县国税局、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县档案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卫生局等机关团体用地。

——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为3.16公顷,保留现状定安县宣传文化中心及规划新增两处文化活动中心。

——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37.66公顷,保留现状海南省交通技工学校、海南省工业学校、定安县第一小学和德才学校,规划新增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及五所独立用地幼儿园等。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院用地6.95公顷,保留现状定安县人民医院。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12公顷,为规划新增敬老院。

(四)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64.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2%。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33.46公顷,主要为沿干路两侧的底商、市场、商场等;规划旅馆用地1.73公顷,保留现状定安迎宾馆及新增潭榄溪东面酒店等;规划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面积12.27公顷,拟建设见龙塔商业性公园;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88公顷,为现状保留四处加油站。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6.03公顷,位于规划区西面。

——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9.16公顷,为保留海南电网定安供电公司办公用地及规划区东面新增两处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1.41公顷,位于规划区北面。

(五)工矿用地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79.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0%,位于塔南路以南与环城南路以北。

(六)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10.47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85%。

——城镇道路交通用地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为108.52公顷,采取方格网的布局模式。

——社会停车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为1.95公顷,规划四处停车场。

(六)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9.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2%。

——供水用地

规划供水用地3.73公顷,为规划区中部现状定安自来水厂。

——供电用地

规划供电用地2.59公顷,为规划区东面现状的塔岭110KV变电站。

——通信用地

规划通信用地0.90公顷,为规划区北面现状的电信局。

——邮政用地

规划邮政用地0.31公顷,为规划区北面现状的邮政用地。

——环卫用地

规划环卫用地0.30公顷,为规划区北面规划新增的垃圾转运站。

——消防用地

规划消防用地1.36公顷,为规划区南面现状消防站用地。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7.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37%。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32.81公顷,包括兴安公园、丹桂公园、潭榄溪带状公园街头公园等。

——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4.10公顷,包括沿塔南路北侧的防护绿地、高速公路防护绿地、垃圾转运站防护绿地、定安县人民医院防护绿地、水渠两侧防护绿地等。

——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0.54公顷,为规划潭榄溪东面一处广场用地。

(八)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0.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4%。

——军事设施用地

规划军事设施用地0.73公顷,为北面的现状定安县武装部队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24公顷,为中部现状的见龙塔,见龙塔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六、道路交通

(一)对外交通规划

塔岭新城片区东邻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及定安互通,见龙大道及富民大道为规划区内主要联系定安城区及东线高速公路出口互通的对外通道。

(二)内部交通规划

规划采用方格网为主体的路网结构,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三级。

主干路:见龙大道、环城南路、富民大道、兴安大道、映斗路5条,形成“两横三纵”的道路体系,道路红线按30m-50m控制。

次干路:环城北路、塔北路、塔南路、栖凤路、弘诲路、岳松路、进士路、富民大道以北规划路、滨溪规划路等10条,形成“四横六纵”的次干路体系,道路红线按16米-30米控制。

支路:规划17条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按9米-20米控制。

(三)静态交通规划

区内设4处社会停车场。区内各公共建筑均按国家与海南省的有关规定配建停车位。

七、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综合考量城镇规模、现状建设、城镇风貌、交通布局等影响因素,确定总体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

不同性质用地的容积率分为4个分区:分别为低强度区(V≤1.0),中低强度区(1.0<V≤1.5),中等强度区(1.5<V≤2.0),中等强度区(2.0<V≤3.0)。

不同性质用地的建筑高度分为3个等级:建筑控制高度H≤24m;建筑控制高度24m<H≤45m;建筑控制高度45m<H≤80m。居住建筑高度控制为不超过45米。

不同性质用地的建筑密度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D≤20%)低密度分区,(20%<D≤30%)中密度分区,(30%<D≤40%)中高密度分区,(40%<D≤55%)高密度分区。

八、主要图纸公示目录

(一)区位分析图


(二)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功能结构规划图


(四)土地利用规划图


(五)道路交通规划图


(六)道路断面规划图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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